5.4.13

動態的城市規劃觀


在美國和台灣的都市規劃系統裡
最常見的就是Zoning
仔細的劃分馬路和地塊
並且依照相關地塊的性質
用退縮   建蔽率和容積率來控管
這樣的方式
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所以產生的設計結果
在量體上不會相差太遠
這也就是這個系統的目的

歐洲所採用的方式
是一種彈性的都市規劃管理
對於一個開發區
只訂定彈性的條件
比如說商業住宅綠地等等的比例
商業建築物是不是坐落在某一個特定角落上
這不一定
會長多高佔地多少
這也不一定
所以開發區的結果
可能是混雜的很厲害的複層建築
也可能建築物高低落差很大
色彩可能很鮮豔
造型也可能很突出
創意在這樣的系統下擁有相對多的機會與空間

兩個系統還有一個很大的差別
公部門的責任負擔很不一樣
美國台灣按規矩辦事
公部門審核相當方便
也不會有太多可以討論或挑戰的空間
歐洲的公部門就必須相當專業
讓所有人都信服
甚至得主動說服
告訴全民這樣的開發案對城市加分
對民眾的生活也加分

相信專業是歐洲人
相信法規是美國人
台灣人不信任專業也挑戰了法規
更多是逃避了責任

為了我們的城市更美好
我們確實需要有專業有肩膀的政府